启航律师事务所长期服务中国客户,提供全中文沟通的泰国会计服务,帮助中国企业在泰国实现高效、合规运营。我们提供一站式中文会计与税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纳税主体认定与税务结构设计、税务计算与申报(按月/按年)、会计做账及财务报表编制、税务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泰国税务筹划与优化建议,无论您是刚进入泰国市场,还是已有公司运营,我们都可提供专业、稳定、长期的泰国中文财税服务支持,助力企业在泰国持续发展,为企业保驾护航!
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对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在每一会计期间内因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依法征收的税种。
一个会计期间为12个月。会计期间的计算方式可为:
自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或
自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满12个月为一个会计年度。
纳税义务人
依法承担企业所得税义务的主体包括依据《泰国民商法典》注册成立的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以及其他依法应纳税的法人实体,具体如下:
但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法人主体
包括以下主体之间以营利为目的的联合经营:
经部长公告认定为公益组织的除外
经部长批准并在政府公报公布的
应纳企业所得税 = (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 ) – 可扣除费用
(销售/服务成本 + 销售费用 + 管理费用) – 预缴税款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PND 50)须在会计期间结束后150日内提交。
无论是否有收入,均需依法申报。
个人所得税为直接税,按收付实现制征收。泰国采用“收入来源原则”及“居住原则”。
收入来源原则。凡来源于泰国境内的收入,无论纳税人国籍及付款地点,均需依法纳税。
居住原则。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在泰国居留不少于180天者视为泰国税务居民。
其境外收入如在同一纳税年度汇入泰国,须依法纳税。
外国法人在泰国经营可能涉及:
计算方式及税率原则上与泰国注册法人相同。
我们为在泰国运营的外国公司提供咨询服务。
增值税是对商品销售或服务提供各流通环节的增值额征收的间接税,标准税率为7%。
应纳增值税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次月15日前完成申报及缴纳。
向未在泰国注册增值税的境外服务商付款时,付款方须代为申报并缴纳7%增值税。
应纳税额 = 服务费 × 7%
特别营业税为针对特定行业征收的间接税,包括:
预扣税为预缴税制度,付款方在支付款项时须依法按规定税率扣缴税款,并按时向税务局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