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中文会计服务|泰国税务申报与合规服务

启航律师事务所长期服务中国客户,提供全中文沟通的泰国会计服务,帮助中国企业在泰国实现高效、合规运营。我们提供一站式中文会计与税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纳税主体认定与税务结构设计税务计算与申报(按月/按年)会计做账及财务报表编制税务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泰国税务筹划与优化建议无论您是刚进入泰国市场,还是已有公司运营,我们都可提供专业、稳定、长期的泰国中文财税服务支持,助力企业在泰国持续发展,为企业保驾护航!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对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在每一会计期间内因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依法征收的税种。
一个会计期间为12个月。会计期间的计算方式可为:
自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或
自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满12个月为一个会计年度。

纳税义务人

依法承担企业所得税义务的主体包括依据《泰国民商法典》注册成立的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以及其他依法应纳税的法人实体,具体如下:

依据外国法律设立

但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法人主体

  • 在泰国境内经营业务
  • 在境外经营但部分业务在泰国进行
  • 从事国际运输业务并涉及泰国
  • 未在泰国经营,但取得来源于泰国的应税收入(依据税法第40条第2–6项)
  • 在泰国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将利润或视同利润汇出境外
  • 虽未直接在泰经营,但通过雇员、代理人或代表在泰经营并取得收益

合资经营(Joint Venture)

包括以下主体之间以营利为目的的联合经营:

  • 公司与公司
  • 公司与法人合伙企业
  • 法人合伙企业之间
  • 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与自然人
  • 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与非法人组织
  • 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
  • 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与其他法人

依据泰国法律设立的法人主体

  • 有限公司
  • 大众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普通合伙企业

以商业或盈利为目的的以下主体

  • 外国政府
  • 外国政府机构
  • 依据外国法律设立的其他法人

从事营利活动的基金会或协会

经部长公告认定为公益组织的除外

其他法人

经部长批准并在政府公报公布的

计算方式

应纳企业所得税 = (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 ) – 可扣除费用
(销售/服务成本 + 销售费用 + 管理费用) – 预缴税款

申报期限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PND 50)须在会计期间结束后150日内提交。
无论是否有收入,均需依法申报。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为直接税,按收付实现制征收。泰国采用“收入来源原则”及“居住原则”。

收入来源原则。凡来源于泰国境内的收入,无论纳税人国籍及付款地点,均需依法纳税。

居住原则。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在泰国居留不少于180天者视为泰国税务居民。
其境外收入如在同一纳税年度汇入泰国,须依法纳税。

纳税义务人

  • 自然人
  • 普通合伙或非法人团体
  • 纳税年度内去世者
  • 未分配遗产

应税收入类别

  1. 劳务报酬
  2. 工资薪金
  3. 特许权使用费
  4. 投资收益(资本利得)
  5. 租赁收入
  6. 自由职业收入
  7. 承包收入(含重大投入)
  8. 商业收入及其他收入

外国法人税务

外国法人在泰国经营可能涉及:

  • 增值税(VAT)
  • 预扣税(WHT)
  • 企业所得税

计算方式及税率原则上与泰国注册法人相同。

我们为在泰国运营的外国公司提供咨询服务。

增值税(VAT)

增值税是对商品销售或服务提供各流通环节的增值额征收的间接税,标准税率为7%。

纳税义务人

  1. 年营业额超过180万泰铢的企业
  2. 已有经营准备并产生应税采购行为的企业
  3. 在泰国通过代理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境外企业

纳税人义务

  • 向客户代收增值税
  • 开具税务发票
  • 维护 VAT 申报报告
    • 进项税报告
    • 销项税报告
    • 库存/原材料报告
  • 按期申报纳税

计算方式

应纳增值税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申报期限

次月15日前完成申报及缴纳。

境外服务付款增值税(PP.36)

向未在泰国注册增值税的境外服务商付款时,付款方须代为申报并缴纳7%增值税。

计算方式

应纳税额 = 服务费 × 7%

特别营业税

特别营业税为针对特定行业征收的间接税,包括:

  • 银行业
  • 金融及证券业务
  • 人寿保险
  • 典当业务
  • 房地产买卖
  • 证券交易
  • 其他依法规定业务

预扣税(Withholding Tax)

预扣税为预缴税制度,付款方在支付款项时须依法按规定税率扣缴税款,并按时向税务局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