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当你被无故辞退时候雇主应该支付多少补偿费吗?你了解什么情况下雇主可以无偿解雇员工吗?多读劳工法,工作不怕吃亏,今天就和我们来一起了解泰国劳工法补偿篇。
1.已连续工作满120天,但不足1年的员工,雇主要支付的补偿费为不少于最后30天的工资。对于计件员工,则须支付不少于最后30个工作日的薪水。
2.若员工已连续工作满1年,但不足3年者,则雇主要支付不少于最后90天的工资给员工。对于计件员工,则须支付不少于最后90个工作日的薪水。
3.若员工已连续工作满3年,但不足6年者,则雇主要支付不少于最后180天的工资给员工。对于计件员工,则须支付最后180个工作日的薪水。
4.若员工已连续工作满6年,但不足10年者,则雇主要支付不少于最后240天的工资给员工。对于计件员工、须支付不少于最后240个工作日的薪水。
5.若员工已连续工作超过10年以上,则雇主要支付不少于最后300个工作日的工资给员工。至于计件员工,则雇主要支付不少于最后300个工作日的薪水。
6. 员工工作满20年以上,可获得400天工资;至于计件员工,则雇主要支付不少于最后400个工作日的薪水。
1.员工有贪污行为或对雇主犯了刑事罪。
2.员工故意造成雇主的损失。
3.员工因疏忽造成雇主严重损失。
4.员工违反工作章程或规定或雇主命令,而且,雇主已作过书面警告。若是重大过失,雇主可不必预先作出任何警告。
“书面警告”有效期自员工犯错日起不逾1年。
5.没有适当理由而连续3天放弃职责,不论中间是否有假日相隔均视作连续3天旷工。
6.依法被法院判决且须坐牢。
更多法律咨询,欢迎致电启航律师事务所,也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微信或电话咨询。
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66-02-082-4338
|